医学伦理委员会

医学伦理委员会

  • 对于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北京)伦理审查互认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发起或共同参与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注册类药物、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申请人(研究者/申办者)可在联盟范围内申请伦理审查互认,提高伦理审查效率,实现伦理审查结果同质化,为指导申请提交,制定本指南。一、适用范围及工作规则(一)联盟名义发起或联盟单位共同参与的多中心生物医学研究的初始审查(包括复审审查)…
  •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院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申请、报告、备案衔接及持续管理工作,指导临床研究发起机构、临床研究机构、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材料,保障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科学、规范、安全、合乎伦理地开展,保护研究参与者尊严、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及医院伦理委员会相关制度,…
  • 为指导研究者、申办方、临床研究发起方及相关申请人规范提交伦理审查申请和报告,适用于药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科研、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超说明书用药、紧急医疗用药等事项。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
  • 1.伦理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例行审查会议,具体排期如下(红框内的日期的为伦理会时间);2.会前1周完成伦理立项,可安排当月会议;3.若有需要,可联系伦理办安排加急审查会议。联系电话:(010)84322127 / 84322140联系邮箱:bjdtyyll@163.com
  •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322127/2140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邮箱:bjdtyyll@163.com
  • 1. 伦理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例行审查会议,具体排期如下(标识为绿色的为伦理审查会时间);2. 会前1周完成伦理立项,可安排当月会议;3. 若有需要,可联系伦理办安排加急审查会议。常规会议排期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322127/2140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邮箱:bjdtyyll@163.com
  • 本院伦理审查通过CTMS系统进行,所有伦理审查申请文件模板请通过CTMS系统平台下载。若首次申请有疑问,请致电联系 张老师 (010)84322127
  • 为指导主要研究者/申办方提交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课题负责人提交临床科研课题、临床医师或药师等发起的紧急医疗用药等的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特制订本指南。一、提交伦理审查的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00-16:30);接待时间:周二、三、四、五;周一为非接待日,原则上不接待来访,特殊情况除外。建议来访前提前预约。 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10-84322127、010-84322140
  • 一、同意。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标准1.研究具有科学和社会价值。2.对预期的试验风险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3.受试者的风险相对于预期受益来说是合理的。4.受试者的选择是公平和公正的。5.知情同意书告知信息充分,获取知情同意过程符合规定。6.如有需要,试验方案应有充分的数据与安全监察计划,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7.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保证数据的保密性。8.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具有相应的特殊保护措施。 二、作必要的修正…